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扶绥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,土地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,占全广西面积1.22%。县辖8镇3乡,共128个行政村、13个居委会,聚居有壮、汉、苗、瑶、侗等18个民族。全县总人口41.4万人,在总人口中,壮族占82.8%,汉族占16.9%,瑶族占0.2%,其他少数民族占0.1%,其中县城常住人口5万人,农业人口33.1万人,其中农业劳动力15万人,劳力资源丰富。扶绥是有名的“白头叶猴之乡”,县域内有世界上最大的白头叶猴群共38群400多只;有名的“恐龙化石之乡”,最近在山圩镇挖掘出土了距今1.3亿年世界上最高大的蜥脚类恐龙化石;有名的“甜乡”,入厂原料甘蔗为350万吨以上,在全国排第4位。近年来,扶绥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,先后荣获:“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”,“全国科普示范县”、“全国双拥模范县”、“全国优秀公安局”、“全国体育先进县”、“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”称号。